本学期图书馆已正式启用新的门禁管理系统,为方便广大读者更好使用该系统,诚请读者们务必在开学前两周(9月11日之前)将本学期以前所借图书馆书籍(包括所有到期及未到期的图书)还回图书馆,以便我馆对其重新加磁、重新投入借阅。
关于图书超期的规定和处理办法不变,即读者所借图书在暑假期间到期,需在开学后第一周之内归还,不收取滞纳金,自第二周起,计算机将正常计算超期时间及收取滞纳金。 不便之处,敬请谅解!
图书馆 2009.09.7